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黃洪
在巨大財赤及嚴重失業的情況下,如何能做到財政收支平衡,又要避免大幅加稅打擊本地消費,進一步推高失業,實在是給新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一個很大的難題。而梁錦松在他第一份的預算案中,以他平實及較感性的風格,提出了一份較「人情味」及「本地化」的預算案。
在具體措施上,較特別的是為了解決青少年失業問題,政府將用四億元設立一個為期兩年的「見習就業計劃」,為約一萬名青少年提供在職培訓。據教育統籌局局長羅范椒芬解釋,這計劃是「展翅計劃」的改進及延伸。而這計劃與「展翅計劃」不同之處是,這計劃的時間較長,見習期約為六個月至一年;訓練較有系統、更具針對性,學員在見習期內必須學習有關行業的知識和技能;以及在培訓後獲僱主一封推薦信或介紹信;而學員在完成課程後亦會有正式的認可資歷,以便他日繼續進修或工作。現時這計劃由勞工處負責,鼓勵僱主提供培訓機會,而參與計劃的僱主及青少年均會有津助。
現時公布的資料不多,但初步看來這計劃很可能步「展翅」及「毅進」的後塵,空有協助青少年就業的良好願望,但由於目標不明確,如實習中如何有訓練的成分、準備不足如參與僱主是否明白本身的角色及責任,及政策不配套如香港未有統一認可資歷制度,所以計劃的真正長遠效果令人懷疑,所用資源可能會泥牛入海。
根據外國有關研究,針對低學歷及輟學青少年的訓練或見習計劃,很多時都不能成功,尤其是短期(3-6個月)的「課堂學習」模式。現時政府將改變策略,將訓練的方法由「展翅」及「毅進」以「課堂學習為主」的模式,改為以「僱主為本」或以「工場為本」的學習模式,以及增長學習時間的改革方向正確,但這只是令計劃成功的「必需」,而不是「充分」條件。
因為外國研究的共識是,青年或僱員訓練計劃,尤其是有津貼而缺乏監管及訓練內容的計劃,很可能淪為僱主聘請廉價勞工的途徑,成為青年人為要符合領取政府津助而被迫參加的計劃。美國CenterforEmploymentTraining(CET)的成功經驗顯示,若要訓練計劃成功,關鍵必須要有以社區為本,由僱主、培訓機構及居民組成的網絡,建立長期互信的關係,訓練機構同時成為僱主招聘的機制,同時處理勞動力的供應與需求,方為有效。
若朝上述方向發展,筆者建議見習計劃應有充分的討論及計劃方可開始,不應為急於上馬而造成浪費。推行機制應分別在港島、九龍東及西,以及在新界東及西五區中,設立由地區的社區組織、僱主機構及培訓機構組成的聯盟經營,而不應由勞工處主力負責。另外,參考德國學徒制的經驗,參與僱主應讓資深員工成為青年人的「一對一」的導師(mentor),教導學員工作技術、應付問題的能力及與人相處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