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古傳統的看法,是私人成本若與社會成本有分離,是市場的失敗(marketfailure),政府要干預。奈特的回應,是沒有市場(不收費)是因為沒有私產,所以整個問題不是市場的失敗,而是政府不推行私產的失敗。
近代的經濟發展學說起於一九四八年,蜜蜂的例子一九五二年出現,而在那學說中社會與私人的成本或利益的分離是個重要話題。這樣,蜜蜂及其他幾個例子就把經濟學搞得天翻地覆。
一家工廠的生產成本下降,可能使這工廠之外的其他廠商的成本也下降;一家工廠對生產要素的需求增加,可能使其他廠商的成本上升。這是有名的externaleconomies與externaldiseconomies,不一定牽涉到私人與社會的成本或收益有所分離。
第一章高斯定律
第二節:庇古的公路與奈特的回應
在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分離的話題上,庇古採用的最精彩的例子,是關於公路的使用的。且讓我把這例子修改得清楚一點以饗讀者。
有甲、乙兩條公路,都是從A市到B市去的。甲路平坦而狹窄;乙路崎嶇不平,但很寬闊。前者車行得快,後者車行得慢。駕駛的人要節省時間,會選用甲路。但多人選用甲路,擠塞就出現了。每個駕駛者用甲路,都輕微地阻慢了其他的車輛,但駕駛者只考慮自己的時間,不關心阻慢了他人。我阻你,你阻我,各顧各的時間成本,不管阻礙他人的。私人成本於是與社會成本有分離。
甲路狹窄,擠塞愈來愈甚,到了某一點有些車輛就會轉用乙路了。乙路雖然崎嶇,但寬闊,不會有擠塞。在均衡點上,不考慮舒適,用甲路與用乙路的駕駛時間會相同。那是說,甲路擠塞的駕駛時間會與乙路崎嶇但不擠塞的駕駛時間相同。
有趣的問題來了,如果政府強迫一部分車輛從甲路轉用乙路,這些車輛是完全沒有損失的。這是因為乙路沒有擠塞,轉用乙路與有擠塞的甲路的駕駛時間相同。但一部分車輛從甲轉乙,剩下來用甲路的車輛會因為減少了擠塞而得益。沒有人受損,但留用甲路的得益,社會的利益顯然是改進了。這改進是因為用甲路的車輛某部分不被強迫轉用乙路之前,互相擠塞,各自為戰,使私人的時間成本與社會的時間成本有了分離。
庇古的建議很簡單。不用強迫車輛從甲轉乙,但用甲路的要被抽稅。他說有一個理想的稅,不僅使某些車輛自動地轉用乙路,而留下來交稅用甲路的,私人時間成本會與社會時間成本相同。
庇古的公路例子發表於一九二○年,一九二四年奈特(F.H.Knight,1885-1972)作出回應,正確精彩。奈特說庇古的公路分析完全沒有錯,問題是庇古的公路不是私產。如果甲路是私產,業主會選出一個「理想」的使用公路收費,與庇古的理想稅收完全一樣。這是說,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之所以有分離,是因為公路沒有私有產權。庇古傳統的看法,是私人成本若與社會成本有分離,是市場的失敗(marketfailure),政府要干預。奈特的回應,是沒有市場(不收費)是因為沒有私產,所以整個問題不是市場的失敗,而是政府不推行私產的失敗。
奈特是個重要的經濟學者,沒有拿得諾貝爾獎怎樣也說不過去(雖然他有五個學生獲該獎)。他那一九二四年的鴻文是他的代表作,在重點上提出了四十六年後的高斯定律!但為什麼奈特那樣重要的提點,在行內被漠視了,大家還繼續在社會成本的話題上吵呀吵的?
有兩個原因。其一是奈特的行文不容易讀。他的文字雖然有千鈞之力,但就是不容易讀得懂。一個偉大的思想家,表達不夠明朗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其二是悲哀的。庇古沒有回應奈特的鴻文。他只是把公路的例子在跟着而來的《福利經濟學》一書的再版中刪除。這刪除似是逃避了。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公路的例子錯了,其他類同的例子又有什麼作為呢?作為是有的。其他例子把社會成本的辯論拖長了四十多年,愈吵愈烈,要到高斯一九五九年選用另一個例子才立竿見影。這是後話。
雖然庇古在他的巨著中提出多個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分離的例子,但奇怪地到了五十年代初期,經濟學行內盛傳的例子只有米爾的燈塔與庇古的工廠。這使好些學者認為有社會成本問題的情況不多,市場失敗的機會不大。然而,一九五二年,英國的米德(J.E.Meade)提出了蜜蜂的例子,社會成本的問題又熱鬧起來了。
當時經濟發展的學說正在興起,社會成本的概念與發展有關連,火上加油,搞得經濟學風起雲湧,而到了五十年代後期,社會成本問題就變為界外效應(externality)問題,數之不盡的「界外」名稱目不暇給。我當時是學生,被弄得團團轉。後來在一九六九年我大發牢騷,手起刀落,把界外效應殺下馬來。這是後話。
米德的例子,是養蜂人的蜜蜂飛到隔鄰的蘋果園採蜜,不用付價給果園的主人,後者所種的果樹數量就會少於花蜜可以收費的情況。這是無效率,政府應該補貼(subsidize)給果園,鼓勵多植樹。另一方面,蜜蜂採蜜之際,無意間把花粉傳播,使果花結子的數量增加。但果園的主人沒有給錢養蜂的購買蜜蜂傳播花粉的服務。這樣,在邊際上蜜蜂的飼養就過少了。從社會的角度看也是無效率,政府也應該補貼給養蜂者多飼養。
我們不難明白蜜蜂的例子發表後就立刻大名遠播。蜜蜂的翻飛,襯托着大自然的風和日麗,而又那樣新奇,怎會不觸發經濟學者的想像力?另一方面,近代的經濟發展學說起於一九四八年,蜜蜂的例子一九五二年出現,而在那學說中社會與私人的成本或利益的分離是個重要話題。這樣,蜜蜂及其他幾個例子就把經濟學搞得天翻地覆。在討論這個不幸的發展之前,我要先說一個閒話。
一九七二年,我在華盛頓州有世界蘋果之都之稱的Wenachee市一帶作了養蜂與果園的實地調查,只三個月就大功告成,於七三年發表了《蜜蜂的神話》。其結論是,不僅蜂主與園主有花粉傳播的服務合約與蜜蜂採花蜜的合約,而且價格釐定的精確不亞於市場一般的其他物品。我調查了不同的季節(春季需要花粉傳播服務,夏季盛產花蜜)與不同的植物(服務的需求與花蜜的供應不同)。租用蜜蜂服務以每箱算,金錢租值是以花蜜回報少為高,花蜜回報多為低,而同一季節,不同用途的平均租值(服務收費加花蜜所值)大致一樣。在夏天,不用服務但有花蜜回報的,租值是負值(蜂主要交租給園主,也是每箱算)。
這篇推翻米德的蜜蜂例子的文章是意外的收穫。學術生涯四十年,只有這一次,幾個月的功夫就輕而易舉地發表了一篇數十年來常被引用的文章。這可見研究的回報,也要論碰巧。我幸運過一次,但遠不及高斯的音波頻率研究那樣幸運。這是後話。
回頭說經濟發展學說與蜜蜂的關係,就沒有那樣幸運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相對上美國非常富有,而落後的貧窮國家所在皆是。落後之邦怎樣才會有可觀的經濟發展,才可以不向美國乞憐,是熱門的話題。洛克斯(R.Nurkse)於一九四八年出版了《落後國家積聚財富的困難》(ProblemsofCapitalFormationinUnderdevelopedCountries)一書,經濟發展學說就興起了,極盛大約十五至二十年。
這發展學說的重心問題,是政府要鼓勵哪一種投資才可以促進經濟的增長率。答案的一個重點,是經濟發展的投資要着重於社會的成本與收益,而不單顧私人的成本與收益。一項私人的投資,要注意的是沒有算在私人成本之內的對社會的損害,或沒有算在私人收益之內的社會收益。
想當年,什麼要算什麼要不算是複雜的話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因為社會是個人之外,社會成本問題就成為界外效應(externaleffects或externalities)之說。界外的話題始於馬歇爾。分析成本,一家工廠的生產成本下降,可能使這工廠之外的其他廠商的成本也下降;一家工廠對生產要素的需求增加,可能使其他廠商的成本上升。這是有名的externaleconomies與externaldiseconomies,不一定牽涉到私人與社會的成本或收益有所分離。
哪一種界外效應有社會與私人的分離,哪一種沒有,是令人頭痛的分析。據云:技術上的界外效應(technologicalexternalities)有分離,金錢上的界外效應(pecuniaryexternalities)沒有。但什麼算是「技術上」,什麼算是「金錢上」,又吵個不休。到後來,單是技術上的界外效應就有幾十種!
是在這個模糊不清的日子中高斯攔途殺出,提出了後來有口皆碑的高斯定律。
(《經濟解釋》之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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