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你知:送達傳票及法律文件

司法話你知:送達傳票及法律文件

法庭傳票及法律文件,通常以平郵或掛號方式寄出。若郵件遭退回,執達主任助理會親自遞派。若仍然聯絡不上收件人,法庭會指令執達主任助理將文件張貼在收件人地址的門外(俗稱「掛票」)。
一般在裁判法院審理的交通及雜項案件傳票,法例規定,即使面交不達,亦不可以掛票形式遞派。在這種情況下,裁判官會發出手令拘捕被告人。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