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館常作其他用途

體育館常作其他用途

沙田居民劉小姐表示,區內源禾路體育館經常被用作其他用途,例如一月和二月均曾外借作選舉及義賣籌款場地,且恰巧都是星期六、日黃金時間,令區內居民未能使用場內設施。

收費貴過市區
且她發現自市政局拆局後,收費仍未統一,如新界區網球場收費較市區貴,分別是七十三元及五十九元,對新界區居民不公平。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函覆,該署考慮上述申請時,會根據有關申請對其他用場人士影響,及對整體社區重要性而作出決定,例如選舉及籌款等項目,便是值得支持的公眾事務。
此外,該署現正檢討轄下各種設施的收費。由於民政事務局正進行全港性體育政策檢討,該署正考慮待有關政策檢討完成後,才研究應否調整各項設施收費。
(○二一八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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