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姐表示,她年初於旺角先達廣場蘋果電訊購買一部行貨手提電話,當時職員表示,手機如有問題可交回轉送至代理處檢查維修。惟她使用不足三星期,手機即完全聽不到聲音,於是交回該店,職員稱代交原廠維修。
梁小姐一星期後取機,職員表示已更換零件,但她使用不久,問題又再出現,且情況更嚴重,不能打出及接聽,遂再交手機到該店,此時,一女店員態度異常惡劣,着她自行攜機到沙田維修,更說「沙田好近啫,我哋幫你送去要三個月至有得攞」,甚不負責任。
蘋果電訊負責人稱,該店售出的行貨有問題,可以代客送交代理維修,但「行開至會送去」,所以預計要三個月,只是投訴人認為過久,遂建議她自行交代理維修。
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及諮詢部首席主任陳永佳指,手提電話是必需品,維修時間應在合理水平內,需時三個月實不能接受,除非店方有合理解釋,且應提供借機服務。
(○二二○四七)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