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牌告示人手塗改失當

酒牌告示人手塗改失當

有讀者發現食肆張貼的酒牌告示日期被人更改,在旁並無加簽,懷疑食肆私自更改政府文件,但原來是酒牌局職員「唔小心打錯字」,以改錯貼更改,酒牌局承認處理方法失誤。有政黨人士批評此乃難以接受的行政錯誤。

曾先生早前行經將軍澳新都城二期中心的赤坂百人一朱日本料理,發現張貼玻璃櫥窗上的「領有酒牌告示」有效日期被人以改錯貼更改,懷疑食肆自行更改政府公文。記者曾往上址察看,發現店門前玻璃櫥窗上的告示,在日子上被貼上改錯帶,然後手寫上「30」日。驟看雖不易察覺,但錯字旁並無加簽。
赤坂百人一朱新都城分店負責人姚先生向本報表示,有關文件的錯字並非該店擅自更改,而是於酒牌局發出時已被修改,雖然未曾有客人向該店查詢酒牌告示日期被改事宜,但他認為酒牌局應於更正日期旁加簽,以免其他人誤會乃該店私自更改,更指酒牌局於處理這些文件過於輕率。

鄭重告誡職員
投訴人曾先生不滿地表示,「嗰份係官方文件,點可以咁輕率處理,就算錯都應該在旁加簽,佢哋(酒牌局)啲行政真係好有問題。」
酒牌局透過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本報表示,根據紀錄,張貼於有關店舖內的「領有酒牌告示」有效期確曾被酒牌局職員以塗改液更改。一般而言,告示上的酒牌日期是用打字機打上,但有關職員因為不小心「打錯字」,事後將該日期更正。雖然有關告示並不等同酒牌牌照,但食環署同意酒牌局的告示是正式文件,不應以塗改液更改日期。食環署已鄭重告誡有關職員,並提醒有關工作人員正確的處理方法,避免再次發生同類事件,並已將有問題的告示更換。
民主黨食物及環境衞生政策副發言人鄺國全表示,他很難接受酒牌局會如此輕率處理政府部門發出的正式文件,事件明顯是行政失誤。「咁樣可能引起市民誤會,以為食肆私自更改過酒牌告示,為食肆帶嚟不便,酒牌局應該好好檢討佢哋啲行政運作,避免有類似情況再出現。」
(○二一八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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