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漢涉嫌以裸照及錄影帶要脅女友的十五歲女兒,先後多次致電,召喚她到其油麻地寓所,在四個月內分別強姦女童二十次,涉案被告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三個星期,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記者:陳浩義
四十五歲被告,有五次刑事紀錄,其中一次為八三年,干犯企圖強姦及非禮罪,被判監三年。
被告現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於去年十一月某日在油麻地一單位內,強姦一名十五歲女童,被告暫毋須答辯。
控方庭上指出,受害女童為被告女友的女兒,但並非與被告同住,被告打電話召喚女童到其油麻地寓所,然後將她強姦,更用攝錄機拍下女童的裸照。
其後,被告每次均是致電召喚女童到其寓所,以之前拍下的裸照及錄影帶威脅,迫女童就範,否則公開裸露照片及錄影帶。被告涉嫌於去年十一月開始至今,以同一要脅方法,先後強姦女童共二十次。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對被告的電話紀錄,及其出入境的紀錄進行調查。
代表律師表示,被告不打算申請擔保,但投訴遭警方以威脅誘導認罪,希望法庭記錄在案。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四月二日再提訊,被告還押懲教署監管。
案件編號:KCCC377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