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總統布殊周末簽署批准一項金額510億美元(約3978億港元)的振興經濟方案,結束國會中兩黨為時6個月的僵局。
振興方案的內容包括擴大失業援助以及為商界提供稅務優惠,藉此協助經濟加快復甦。
儘管該振興經濟方案較接近民主黨提出的版本,同時美國經濟亦有復甦迹象,但布殊堅持需要實施該方案。他強調,美國政府不能單是寄望經濟自行復甦,而是必須採取行動確保復甦。
美國經濟在「911」後急速惡化,共和黨和民主黨在國會中就振興經濟方案的內容展開了曠日持久的爭論。民主黨認為方案應着重擴大援助失業人士,而布殊及其共和黨同僚則傾向為商界和個人提供更多稅務優惠。
這項振興經濟方案獲總統簽署成為法律(正式名稱為《2002年創造就業暨勞工援助法》)後,聯邦政府須在未來10年撥款420億美元,把目前規定可領取的26周失業援助金延長13周,而高失業率州份提供的援助更可自動進一步延長。
此外,方案並包括一系列旨在刺激商業投資和協助有營運虧損公司,以及為援助紐約重建撥款超過50億美元。布殊表示,這項振興經濟方案的實施,短期而言有助失業人士,長期而言則可製造更多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