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討10億問題貸款

光大討10億問題貸款

【本報訊】直屬國務院的中國光大集團上周五向商人劉希泳及其擁有的新立基財務追討多宗合共10億元的貸款,有關貸款日期由97至99年初,顯然屬於朱鎔基愛將朱小華任職期間批出的。
入稟狀稱,光大集團在港的控股公司、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光大)最初於97年1月獲光大財務提供一筆3億元的1年期貸款予新立基財務,並由劉希泳作擔保(合稱借款人),有關貸款取用後,借款人一直沒償還本金及付息;但光大於98年1月再向借款人提供3.5億元1年期貸款,而光大今次更要向中信嘉華銀行借取這筆現金再轉借予借款人,但該筆貸款於到期後仍未償還本金及利息。

舊債末還獲借新債
98年7月,劉希泳本人再向光大借款5000萬元,同樣為期1年,但也於期滿後未還款及利息。但光大仍於99年5月再向借款人提供另一筆1.56億元(2000萬美元)貸款,但借款人其後於99年7月曾償還100萬元,今次欠款連利息折算為2.16億港元。累計4筆貸款,借款人共欠光大10.15億元。
本報嘗試聯絡中資人士,但無人認識劉希泳及新立基,也不清楚光大提供巨額貸款的背景。
另外,光大上周五亦向一間本港註冊的東方國際(集團)追討2.03億元欠款,有關貸款也是在99年3月批出的。
光大集團成立至今一直是一家問題多多的公司,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出現一些負面新聞。該集團創辦人王光英曾評論本港樓市「一潭死水」,廣為人識,而其接任人邱晴,亦有副手王亞克炒外滙期貨損失5.4億元,她亦最終離任。朱小華於96年底接任董事長,99年中起因「疏忽職守」,而一直被「雙規」,音訊全無。其後,由前人民銀行副行長的劉明康接下這爛攤子。至2000年,前中國交通銀行行長王明權接棒,成為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