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不堪離婚及失子女撫養權,竟在年幼子女前揮鐵鉗擊破前妻頭顱,又將護母情切的十二歲長女斬傷,母女二人昨日在庭上挺身指控莽夫惡父。裁判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押後判刑,寄語被告家庭破裂固然令人難受,加入暴力對子女傷害更大。
被告陳文來(五十六歲)被控兩項傷人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在葵芳邨寓所內,以鐵鉗及菜刀擊傷前妻及十二歲長女。
滿臉憂鬱的被告前妻供稱,案發前剛與結婚逾十載的被告離異,當日早上九時許她到前夫寓所,被告與三名年齡由八歲至十二歲子女在屋內,她甫推門入內,被告二話不說,手執鐵鉗連環猛擊她的頭、左臉及左臂,頓使眼角爆裂、牙齒飛脫。
此時,子女大喊提醒母親,父親正從廚房拿菜刀,眼見利刃迎頭劈下,慌忙間以雙手力抗對方及有長女在旁擋刀。
長女昨日在庭上以肯地語氣指出,「爸爸用鐵鉗扑媽咪,用刀嚟劈媽咪、斬我手。」她說,目睹媽媽左眼角流血「好驚」,父親繼而用刀劈母,「我上前搶菜刀,被斬傷兩手指,縫咗五針。」裁判官將案件押至本月二十七日,取閱精神及心理報告始判。
案件編號:KCCC33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