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變三文治中間塊肉」<br>申訴專員炮轟房屋架構10宗罪

「房署變三文治中間塊肉」
申訴專員炮轟房屋架構10宗罪

【本報訊】公營房屋近年爆發連串醜聞後,申訴專員公署強烈批評房屋局、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權責不清、監管不力,令公營房屋質素問題頻生;而房署「價低者得」的投標方式,亦令承建商將貨就價,加上工程多層分判,容易出錯;公署建議精簡房屋組織架構,並將公營房屋納入《建築物條例》規管。 記者:翁煜雄

公營房屋自九九年起爆發連串醜聞,包括天水圍天頌苑不平均沉降,沙田圓洲角愉翠苑兩座短樁居屋。房署上月曾公布居屋短樁案的調查結果,但只決定擬懲處一名結構工程師,以及口頭警告兩名員工,外界批評房署護短,署長苗學禮仍置身事外。
申訴專員戴婉瑩昨日在記者會上稱,公署已完成有關調查工作,認為前線至首長級官員均須負一定責任。她批評當局監管不力,署方人員只以無經驗低級人員視察,事後又不覆查,部分未經證實便簽署完工證明書。她又稱,工程問題多因地盤工人不符資格,以及房署、承建商部分人員培訓不足所致。
公營房屋架構方面,她則認為房屋局、房委會及房署間關係含糊不清,令房署變成「三文治中間嘅一塊肉」,備受壓力;而房委會委員只為義務兼職,但須作重大政策決定,身分與責任不相稱。

年中公布檢討結果
此外,她又批評政府訂定建屋量目標時,無充分考慮房署能力,令房署難以監管;但她否認這與特首八萬五建屋目標有關,因這情況早於九五年已浮現。另外,她認為公營房屋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工程負責人不受刑事制裁,並不公平,亦令負責人態度趨於散漫。
她建議房委會及房署加強監管工程,如設委員會監督每項工程及加強培訓員工;房委會亦需修訂《房屋條例》對違規承建商施加刑事制裁,當局長遠將公營房屋納入《建築物條例》監管,並檢討房屋組織架構。另外,公署宣布將就籌款活動的批核及監管展開直接調查。
房署及房委會發言人稱大部分建議已陸續實施;政務司司長發言人稱,公營房屋架構檢討委員會,料今年中會公布精簡房屋局、房委會、房署及房協的檢討結果。
房屋局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均同意將公營房屋納入《建築物條例》規管,但須解決行政等問題,實施須時。
房委會委員王坤則認為,公署的調查結果較房署的更獨立可信,顯示公營房屋架構充滿漏洞:「我哋委員都要負責,當局上上下下都唔可以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