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狂追斬記者 合三警之力制服<br>買公屋不遂少婦舞刀鬧房署

突發狂追斬記者 合三警之力制服
買公屋不遂少婦舞刀鬧房署

【本報訊】列入最新一期租者置其屋計劃的長沙灣李鄭屋邨昨日發生持刀對峙事件,一名新移民女住客,疑因為購買公屋資格問題與房屋署職員發生爭執。她一怒之下購買菜刀返回辦事處大吵大鬧,更與在場警員對峙,最後三名警員搶去利刀將她制服化險為夷。 記者:吳國威、梁麗娟

大鬧房署辦事處女子姓張(二十七歲),因涉嫌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警方拘捕。事後獲准二千元保釋候查。事件中,張婦一度揮舞菜刀追斬在場採訪記者,警員不敢怠慢立刻採取行動制止,記者及時逃生,此時已失常性的張婦竟發狂咬住一名警員右臂不放,稍後由女警勸服鬆口,張婦與受傷警員同需送院。
據知,祖籍湖南的張婦兩年前帶同五歲兒子來港,與姓盧丈夫團聚,一家三口與家姑、大伯夫婦及小叔共七人同住忠孝樓。今年初小叔獲悉李鄭屋邨納入租者置其屋計劃可供住客購買,他表示將會以十八萬元購下現住單位讓母親安老。

七口共處一室
由於一家七口共處一室十分擠迫,去年中張婦已聯同丈夫、兒子遷出外住和申請公屋,但上月她得知公屋出售,亦表示有興趣購買,並多次到房署查問購買資格和手續。不過現時單位內以家姑為登記戶主,盧氐三兄弟各有戶籍,而房署規定只有戶主及其中一名有戶籍人士才有資格購買公屋,因此張婦並非戶主也不在戶籍名單,沒有資格購屋。
消息稱,昨中午十二時許,張婦又到李鄭屋邨信義樓三樓平台房署辦事處找職員查問購買公屋手續,其間職員表明只有戶主及有戶籍人士才可買公屋,張婦十分不滿拂袖而去。

被閃光燈驚動
至下午二時許,張婦怒氣沖沖拿着一把鋒利菜刀返回房署辦事處,在場數名職員見狀奪門逃走,向附近三名巡邏警員求助。三警立刻趕至辦事處,此時張婦神情激動破口大駡,警員連忙向她展開游說。
其間記者到場拍攝採訪,張婦疑被閃光燈驚動竟發狂拿着菜刀,企圖追斬記者,其中一名姓范警員奮不顧身拉着張婦,其餘兩警則一擁而上將她制服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