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卿質疑 變相加人工<br>工商局外派人員獲特別津貼

劉慧卿質疑 變相加人工
工商局外派人員獲特別津貼

【本報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通過工商局申請,採用新制度向香港派駐境外工作的人員發放特別駐外津貼,以及發放予香港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人員的租金津貼,並轉授權力予工商局局長,讓其日後按機制,批准他們的租金津貼調整額。
工商局建議新的特別駐外津貼包括鼓勵部分,即就單身人員、有配偶同行人員,以及有配偶和子女同行人員,發放分別為其薪金總額百分之十、十五及二十的津貼。另一為生活費津貼,如派駐城市的生活費高於香港,有關人員可獲在當地生活津貼。
不過,法律界的吳靄儀表示,官員到外地工作是一個學習機會,而且廣州及北京等地方,其實地理上與香港很接近,為何還需給予鼓勵津貼。前綫劉慧卿則質疑,據調查所指,香港的生活水平已經很高,現在卻說不少地區的生活水平較香港高;另不少駐外人員是由較低級的官員署任,其薪金已變相增加。故她對申請特意表態稱保留。

財委會超時討論
而工商局副局長楊立門重申,駐海外工作會令官員的家庭狀況改變,家人亦可能有犧牲,包括放棄工作,而大公司及外國很多時都會有發放鼓勵津貼予駐海外員工。
另財委會昨因討論十號幹線設計撥款等申請超時,自由黨田北俊要求,在時間上是否要掌握得緊一點;他又建議將財委會和內會程序對調。內會主席周梁淑怡稱可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