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政府拍賣圍標舞弊案<br>廉署拘超級收買佬等26人

破政府拍賣圍標舞弊案
廉署拘超級收買佬等26人

【本報訊】近年政府拍賣充公或廢棄物品,吸引不少人尋寶,轉售牟利。廉政公署揭發當中有競投集團涉嫌「圍標」,事先約定不互相競投,以便其中一方以低價投得,再私下拍賣攤分利潤,變相令政府庫房損失巨額收入。廉署在前日拍賣會後拘二十六人,包括被傳媒稱為「超級收買佬」多年來獲利近千萬元的左兆華。 記者:陳沛敏

政府物料供應處委託拍賣商,每兩周的星期四在中環舉行公開拍賣會,發售充公或需廢棄的貨品。廉署在前日的拍賣會後,展開代號「琵琶」的拘捕行動,趁該批「夜冷」商正在中環一個公園私下再拍賣投得的貨品時,一網成擒。被捕者已全獲准保釋,等候廉署繼續調查。

私下攤分利潤
被捕者包括二十五男一女,年齡介乎三十多歲至七十歲,大部分為買賣政府二手貨的商人,並包括政府物料供應處委託的私人拍賣公司一名僱員。廉署懷疑,涉案的二手貨商人參與政府拍賣會競投時涉嫌舞弊,拍賣商僱員則涉嫌收受賄款,透露貨品底價等拍賣投標的機密資料。
廉署較早前接獲舉報,指在政府物料供應處委託拍賣商舉行的公開拍賣會上,懷疑有人涉及舞弊。調查人員懷疑至少有兩個集團企圖在拍賣會中,操控一些貨物的出價。
他們涉嫌就某些轉手利潤可觀的貨品,例如電器、音響、衣物及手提電話等,預先約定不會互相競爭,其後以低價投得貨品後,再到附近的酒樓或公園私下拍賣,攤分利潤,每次每人可分得數千至數萬元。
據了解,涉案集團已運作一段時間,若遇到外來者有意競投,事前便會利誘他們放棄參加拍賣;或不惜高價與他們競投,投得貨品後卻「撻訂」,待貨品再推出時才以低價投得。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七條,任何人如向他人提供利益,作為在公共機構舉行的拍賣中不作競投的報酬,即屬違法。任何人如因此索取或收受利益,也可能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