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在獲得七百多人提名時,沾沾自喜地說:「要贏就要贏得漂亮!」問題是:他贏了誰呢?講輸贏必然要有對手,無對手又哪有輸贏?
一年前,筆者還為他能不能找到人陪跑而有所議論,誰料他根本不想有任何人陪跑,因為在民望低落的情形下,任何人參與選舉,對董來說都不安全。此外,看來董也不想有一次不記名投票,因為倘若許多被迫提名的選委,在不記名投票中不投票給他,以致他的得票低於半數,那就不具有當選的合法性了。而這種情形是完全可能發生的。許多選委都私下表示,只是礙於情面以及利害的考慮,不得不在提名表格上簽名,若真正進行不記名投票,就不會投給董。有理由相信,特首選舉條例的設計,是對董的度身訂做,目的是要迴避一次不記名投票。
因此,說董這次贏了選舉,並非事實。因為沒有輸家也就沒有贏家。這次的選舉,是自己跟自己下棋,也就是中國過去所說的「自弈」。
未來五年,董伯所做的,其實也是「自弈」,因為在保守的政制下,沒有一個可以威脅他的立法會。民意調查和輿論的批評,根據過去的經驗,也不能動搖他的地位。更何況五年後除非修改《基本法》,他再也不可能連任了,他的政治前途恐怕只是有沒有可能繼續在香港擔任「教父」的角色。
倘若董伯要在香港歷史上留下美名而不是如過去五年的惡名,他就要在未來五年的「自弈」中,戰勝自己而不是戰勝敵人,因為沒有可威脅他的敵人。
他要戰勝商人性格中只重個人成敗不重理念的個性。他在北京被委任時說「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話,說明他對成敗看得高於一切。他講風水、信命運的表現也說明他是重成敗的一個人。(這次最後算出來的提名選委共七一四人,這數字就有不祥意味。)董伯首要戰勝他這種個性,要把理念放在第一位,只要認為是對的事,就應不顧成敗得失去堅持。
其次,董伯要戰勝他想使所有人滿意的商人性格,尤其是要討好老闆、討好更有權勢者的個性。對於法輪功,其實他只要說一句「依法處理」就夠了,何必一定要討好老闆說它是「邪教」呢?須知,中國其他省市的領導人,都沒有像董伯這麼說,儘管他們在並非高度自治之下,不得不對中央敷衍一下。董伯的刻意討好中央,使其他省市的領導更看不起他也。
其三,是要戰勝商人性格中事事親力親為,從早上四點工作到晚上十點的辦事方法,要像胡適當年引用艾森豪威爾的例子勸蔣介石那樣,「不可多管細事,不可躬親庶務」,努力做一個無智而能「御眾智」,無為而能「乘眾勢」的領導者。
董伯的敵人,是他自己。能否留下可觀的政績,全看他能否戰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