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羅兆輝近期出現的異行,有精神科醫生表示一般而言,服用精神科藥物或因燒炭以至一氧化碳中毒,腦神經受損也可以出現異常行為,有研究指一氧化碳中毒的生存者,有七成出現性格改變、自制力缺乏問題,無法控制自己所做的事情。
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副教授李誠昨接受查詢時表示無法評論羅兆輝的個案,一般來說,精神科藥物或曾中一氧化碳如由燒炭導致腦部受損人士,均有機會影響行為舉止。
他引述日本福崗一九九九年一項有關一氧化碳中毒個案的研究指出,一百五十六名一氧化碳中毒後生存的人士中,不少發現因腦部缺氧而受不同程度的影響,其中逾九成人士有健忘、易怒及頭痛;七成二人會出現性格改變,包括意志減退、幼稚及缺乏自制能力;昏迷六小時以上者情感脆弱及幼稚更為顯著。
李誠稱常人有自制能力,防止做出一些常規社會認為不妥的行為,但缺乏自制力者會做出一些平日不會做的行為;至於精神科如安非他命類藥物,須視乎服食劑量及是否長期使用,如初次服食可引致緊張、興奮及幻覺;長期濫用會呈精神分裂及妄想症狀。
對於羅兆輝父母登報代子向受影響人士致歉,法津界人士謝連忠指出,如羅被控誹謗,該份道歉啟事並無任何作用,因啟事並非由當事人發出,加上在民事案件中,精神病不能成為抗辯理據,故如有人對羅近日的言論進行民事起訴,這份啟事並無任何作用。
他解釋,如一個人在沒有事實根據下損害他人名譽,可被控誹謗,刊登該人言論的傳媒也有機會同時被控,受害人可進行民事索償;基於民事案件不會考慮精神病為抗辯理由,故即使聲稱是精神出現問題,亦不會對抗辯有正面影響。
另外,如當事人就自己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刊登道歉啟事,會有助減低賠償,不過,如有關啟事並非由當事人的身份發出,法庭不會考慮;相反,如有關啟事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發出,並指當事人精神出現問題,當事人有權向發出啟事的人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