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一歲永隆銀行職員偷取櫃位內十三萬元,以還賭債,翌日向上級自首。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坦白認罪,求情指在澳門賭錢欠債遭「大耳窿」追數,迫於無奈選擇監守自盜。裁判官將案押至三月二十日,其間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 記者:梁家亮
裁判官指,被告向僱主盜款屬嚴重罪行,明顯違反誠信,被告好賭令家庭破裂,極有可能判被告入獄,將被告還柙待索閱報告始判刑。
被告聞判時一直垂頭,面露懺悔表情,當辯方律師向法庭表示,被告的年邁雙親亦有到庭支持時,被告不停飲泣。
辯方求情指,現時單身的被告於該銀行工作逾十四年,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須照顧年邁父母,由於被告在澳門賭錢欠下十多萬元,其後遭「大耳窿」威迫還款否則放火燒屋。
被告曾萌輕生念頭,但最後選擇監守自盜,將盜款還債後向上司自首,被告現已失去工作並非常懊悔,要求法庭考慮被告無案底及有良好的工作紀錄,給予輕判。
被告方成功(四十一歲),於永隆銀行任職櫃枱員。被控於今年三月四日在英皇道三六一號的永隆銀行北角分行內,偷竊十三萬元。
案情指出,被告於本周一偷竊銀行款項後翌日向經理自首,調查下發現分行失去十三萬元款項,被告被捕後承認偷竊,遭警方落案起訴。
案件編號:ESCC6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