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比高重建 毀路拒賠償<br>周星馳控黃坤公司上訴得直

天比高重建 毀路拒賠償
周星馳控黃坤公司上訴得直

【本報訊】居於山頂豪宅的影星周星馳母親凌寶兒,不滿毗鄰「天比高」普樂道十號地盤進行重建工程時,讓重型車輛進入物業範圍私家路,拆掉周家所建圍欄,令路面毀爛。周星馳去年透過名下公司興訟,雖成功令對方修復圍欄,但未能就路面損毀獲得賠償,亦無法阻止重型車輛駛入,周不滿判決上訴,昨獲判得直。 記者:梁偉強

根據上訴庭的判詞,周星馳名下公司星煒有限公司,與明珠興業網絡科技主席黃坤有關的駿譽有限公司,曾就該工程問題,在九八年七月達成和解協議,駿譽承諾不會破壞星煒的「建築物」(structure),原審法官認為路面與圍欄不同,不算「建築物」,故僅禁制駿譽不得破壞圍欄,至於路面損毀、在路面傾注建築物料及在裂縫上擺放鋼板,原審法官拒絕下令駿譽賠償。
上訴庭認為,路面屬承諾所指的「建築物」,因該段路要鋪石屎板,故破壞路面等項,均屬侵權及違反承諾,駿譽須修補破損路面,並作出賠償。

可獲全部訟費
此外,上訴庭認為駿譽在該段私家路使用二十四噸重車輛,對路面及圍欄造成破壞,足以構成滋擾及濫用,故按星煒所指,裁定該段私家路不能讓重量超過五噸半的車輛通過。
由於星煒在原審時大部分申索敗訴,故被判負責三分之二訟費,上訴庭昨改判星煒可獲原審及上訴的全部訟費。
自二○○○年三月,駿譽在地盤開闢了一條斜路,通往普樂道,故涉案私家路已非必經之路,而上訴庭亦提到,今次判決將減慢重建工程,增加成本。

不滿鐵欄被鋸
普樂道十號原建有豪宅「天比高」,九七年被駿譽購下,次年三月拆卸,興建五幢大宅,通往普樂道十號的一條必經之路,部分在星煒持有的普樂道七號周家大宅,最初周家不滿「天比高」拆卸時,在私家路邊設置的鐵欄遭駿譽一方鋸掉,興訟禁制,最後和氣收場。
不過,重建工程展開後,駿譽一方既拆掉周家的鐵欄,亦令私家路多處地陷,更擅自擺放鋼板及傾注建築物料,周家認為駿譽一方侵權,遂再興訟禁制及索償。
案件編號:CACV112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