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起犯案 官指難理解<br>27歲女盜卡掃貨15罪成

16歲起犯案 官指難理解
27歲女盜卡掃貨15罪成

【本報訊】二十七歲無業女子,假扮連鎖時裝店總公司職員,到分店視察時偷取店員的信用卡,然後到中環、金鐘的各大名店,瘋狂購買名牌衣服鑽飾,涉款超過四萬多元。女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騙財等十五項罪名,法官對她自十六歲起便屢犯盜竊等案,表示難以理解,傳召心理等報告,三月二十二日始判刑。
女被告陳漢珠,九○年起不斷犯事、有盜竊、騙財、襲擊等十二次案底。她昨日承認爆竊、騙財、從合法羈押逃脫共十五罪,另七項罪名則紀錄在案。
案發於去年四月至七月間,被告先致電數間大型時裝連鎖店,向店員訛稱總公司會派員到準備裝修的店舖量度尺寸,其後便假扮總公司代表,親身到金鐘、中環、北角的「Theme」、「Celine」、「馬獅龍」,乘店員不為意,偷走一萬三千多元及四張信用卡。

押解逃脫再被捕
被告再利用部分信用卡,到中環置地廣場、金鐘太古廣場,搜購各款名牌產品,連同所偷款項,合共逾四萬八千元。女被告落網後,在警員押返寓所搜查時,乘機從房內逃脫,其後再被捕。女被告失業一年,法官韋毅志指她自十六歲便干犯騙案,次數多得過分,令人費解。
案件編號:DCCC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