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傭致殘可判囚逾10年

虐傭致殘可判囚逾10年

新加坡僱主虐待外籍家庭傭工問題日益嚴重,雖然當局在一九九八年以嚴刑重典來懲罰違例僱主,虐傭的訴訟卻有增無減。

14萬外傭逾半來自菲國
自九八年國會通過嚴懲虐傭僱主法例後,訂明傷害傭工最高可判監七年,若明知故犯而導致女傭骨折或傷殘,可判監超過十年。
儘管如此,僱主虐待外傭而被定罪的案件卻不斷上升,由九七年的四宗增至前年的三十九宗。
新加坡現時有十四萬外傭,其中八萬名來自菲律賓,其餘來自印尼、斯里蘭卡、緬甸及泰國。
外傭前來新加坡打工是為了賺外滙,很多外傭卻遭到不人道對待,如沒有有薪假期、護照被僱主扣押、被毆打或遭僱主強姦。
印尼女傭的工資和待遇遠遠不及菲傭,除了因為她們不懂說英語,還與她們的政府沒有跟新加坡的女傭介紹所訂立合約有關。

離鄉別井賺錢多會啞忍
由於外傭離鄉別井是為了賺錢,有些人會啞忍,但有些忍受不了的往往會自殺,有的選擇訴諸法律控告僱主。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