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區樂民大夫談天有很多得着,他的人生經驗很豐富。作為前輩,他會慷慨無私地給我一些實際的提點。
「寫作最好用筆名,以免人家說你自吹自擂,在報紙上替自己賣廣告,因而觸犯醫務委員會禁止醫生自我宣傳的規定。幸好,你是在公營機構工作,不是私家醫生……」他語重心長的道。
「放心好了!我的病人很少讚我。如果我如實報道的話,只會嚇跑病人,不會惹來狂蜂浪蝶,更不會收自我宣傳之效。問題是:我很不老實,病人的名字全用假名……」我冥頑不靈地強辯。
「另一方面,當病人知道你用他們的故事寫文章,內心會產生不安的情緒,以後未必有勇氣向你坦言相告,從而影響了以後的溝通、療程和彼此的關係!」他的立論精闢而有見地,不愧是名醫!
「請放心,我會先徵詢病人意願才寫他的故事。若不願意,我不會強人所難!又或者……」
「或者怎樣?」他很擔心我這個小輩會出亂子,關切地問。「繼續勸他?還是威迫利誘?」
「耐心等待時機……當病人不肯再繼續找我看病時,才寫他們的故事囉!」我興奮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