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昨日推出兩項針對證券經紀進行孖展活動的修訂建議,並作公開諮詢。雖然港交所(388)行政總裁鄺其志指有關建議對經紀行沒有影響,但證券經紀則認為,今次證監會「落藥」過重,非但造成股份交投、利息收入和佣金減少,更可能引發一輪三四線股斬倉潮。
證監會在「財政資源規則修訂」中提出兩項建議:第一項是規定證券交易商及孖展保證金融資人在從事孖展融資時,總貸款額的一半須由本身的資金提供;第二項是將港股抵押品分為速動與非速動兩類,以56隻港股作抵押的貸款,可直接沿用七折計價或貸款額較低者,列入孖展貸款速動資產,至於其他股票及所有股證所作的抵押貸款,都要先通過一系列測試,倘若被列為非速動抵押品,則只能以一折計價,列入孖展貸款速動資產。
所謂一折計價測試,是向未償還孖展貸款結餘最高的20名客戶進行,若所持作抵押股份不是恒指、恒生大型或中型指數成份股,而且以過去半年交投量估算,無法在一個月內全部沽售變現,或者抵押股份、股證佔其發行總量逾5%或以上,就只能按一折計價列入速動資產。
時富金融(8122)副主席羅家健認為,由於測試需每天進行,為免增加資本投資,第一條新規定將迫使小經紀行退出孖展融資業務。至於第二條新規定則會令中型證券行削減孖展貸款量,尤其是金額較大的貸款,例如一些原先按三成的三四線上市公司大股東重大股份抵押貸款,今後只會按一成,且會在3個月過渡期完結前,甚至新規定實施前,被要求償還三分之二欠款;倘若這些公司的大股東無法償還,證券行只能斬倉,故他不排除未來一段時間可能出現三四線股斬倉潮。
證監會委員及執行董事張灼華指出,引進新規定是考慮到當前市況,為了加強保障投資者,非因英傑及新大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