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港人極之抗拒北上工作,視往內地上班為苦差,但時移世易,為求拓展事業,愈來愈多打工仔主動爭取北上發展的機會。然而,內地文化與法律與本地有着明顯差異;北上發展前,不妨多加了解當地有關的法律條文,一來可免碰壁,二來有冤也懂得尋求門路申訴。
其實,跟普通打工仔一樣,計劃長期留駐國內工作的香港人,與僱主簽約時,緊記細閱合同內文。中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梁美芬博士表示:「一般港人返回內地工作,多數受到中國勞動法保障,但與僱主簽約時,必須留意有否註明是長期工,否則將不受勞動法保障。」
她補充:「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此外,簽約人可與僱主洽談,要求僱主提供醫療、保險及遣散等各方面的賠償。」
一般來說,大型企業較少出現勞資問題,但若於國內中小企業工作,碰上拖欠薪金及追討遣散費的機會便較高。若然不幸遇上有關勞資糾紛,港人可先向國家勞動局追討。國家勞動局在內地的每個省市皆設有分局。
根據國內勞動法,勞資雙方發生爭拗後,當事人可向勞動局的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尋求調解;但若調解不成,其中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假若對仲裁依然不服,就只好效法「秋菊打官司」,將事件訴諸法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當然,如果僱傭合約是在本地或只跟設有外資代辦處的公司簽署,保障細節則可按本地勞資法例執行。因此,北上求職者應細閱合同細節,查明有關合約究竟是跟當地公司簽訂,還是本地企業。
此外,梁美芬提醒北上的香港人:「除勞工問題外,北上者還應注意個人的醫療保險是否足夠。由於內地的醫療費用不輕,若港人要求較佳的醫療服務,除公司提供的保險外,可自行額外購買多一重醫療保險。」
事實上,除了工作合同、醫療保障等要多加留意外,內地的生活習慣及社會文化等,與香港的迥異,打工仔也應事前做足心理準備;最好能向過來人詢問一下,看自己能否適應。
記者:袁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