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取得一份警隊內部「機密文件」,內容說明欠債無力償還的警務人員,「應受指摘」及會受到紀律處分,有現役警員指文件中的「紀律處分」最終是革職查辦,無疑是欠債警員的催命符,迫他們走上絕路,令有需要警員不敢向處方求助,有如埋下計時炸彈。在文件出爐後近五個月已有四名欠債警員自殺死亡。 記者:吳淑義
近年至少有十四名警員在申報欠債後被革職,各警察協會已有共識,將協助有關的革職警員尋求司法覆核,其中一宗司法覆核案件將於今日續審。
該份「機密文件」是在去年十月八日由警隊人事部發出,指出警務人員如因「財政出現嚴重困難」,而導致「影響工作效率」,便會受到紀律處分。
文件又指出,警員欠債「影響工作效率」,便不能履行下列任命要求,包括「可被靈活調派駐守任何與其年資及經驗相符的職位」;「可攜帶槍械」及「可處理現金及貴重物品」等。有警員指出,由於上述理由,有關警員會被調職,甚至被降職,最後會被革職,故同袍都不會主動申報財政狀況。
同時,文件又列出警員欠債「應受指摘」的原因(見表),若「應受指摘」就會受到較嚴厲的懲罰。
副警務處長李明逵曾經承認,警隊備受警員負債及破產困擾,警隊目前處理的破產個案逾百宗,打破歷年紀錄,比例更是眾紀律部隊之最。資料顯示,去年上半年已有二百一十五名警員被列無力償還債務名單,其中三十人為破產者。
李明逵早前宣稱,警員只要工作表現不受破產或債務問題影響,便不是紀律問題,不會受到任何處分。但「機密文件」則另有說法,據資料顯示,最少有十四名警員因欠債問題被革職,其中警長梁福華(三十六歲)申報欠債後,在紀律聆訊中被裁定「無審慎理財,足以影響工作」被革職,目前正進行司法覆核,案件今天續審,預料判決會成為案例。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指摘警隊不近人情,對勇於面對財政困難的警員施以紀律處分,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令警務人員不敢求助。
廖潔明承認因欠債被紀律聆訊的警員不斷上升,但問題根源與經濟轉壞有關,故此本地各個警察協會已有共識,將為會員提供協助,協助警員向警隊尋求司法覆核,預料未來會大興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