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港現時共有一千萬張信用卡在流通,每名成年人平均持有二點五張信用卡,一些商舖在接受信用卡付帳時會要求簽卡者出示身分證、透過電腦核對信用卡密碼資料,銀行信用卡中心更經常視乎銀碼、比對過去消費紀錄而隨時與卡主聯絡,確保卡主與銀行免遭不必要的損失。
針對犯罪集團近年喜歡將套取真資料的假卡在亞洲或其他國家使用,各大銀行信用卡中心均已提高警惕,例如曾有卡主在泰國曼谷以信用卡簽帳買貨,數額雖然只是數萬元,但有關卡中心為審慎起見,翌日已致電到其住所垂詢,確保沒有問題才批准過數;亦有港人持附屬卡在越南消費三、四千元,其在港丈夫亦收到銀行的查詢電話。
有市民一年前曾到南美洲旅行,怎料一年後收到銀行信用卡中心電話問及卡主是否人在智利?當獲悉卡主已返香港一年後,該名銀行職員才告訴他迄今仍有人以其信用卡資料在智利簽帳,當然銀行會立即取消有關資料並會向當地警方報案。
至於卡主所負的責任和限額多寡,每間信用卡公司都不同,有銀行會以卡主是否有報失紀錄,其口供信服性作參考標準,一般而言若信用卡沒有失去,但資料被盜用,銀行方面大多會負責這方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