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黃成榮解釋,一般犯人事後會感到內疚,但「同黨罪行」卻令犯罪者因多人參與而分散罪責,大大削弱了自責感。此外,「同黨罪犯」極易受場合、氣氛、朋輩壓力等影響,原有的個人價值和道德觀念被集體的歇斯底里瘋狂行為取代,正好解釋本案被告昨日庭上心有不忿的表現。
黃成榮表示,社會上無心向學的青年只沉迷打電動遊戲機和沉醉在江湖電影的世界裏,既無法從正常生活獲取成功感,惟有透過朋輩讚賞得到肯定,間接鼓勵「出位」行為。
對於案中受害人於案件聆訊期間多番自殺,昨日竟親到法庭旁聽,黃認為此舉有助她克服事件創傷。但他認為香港應參考美國、加拿大、澳洲、紐約等,設立受害人與犯罪者調解計劃,除了讓受害人獲得情感支持、重拾信心外,亦讓事件雙方彼此承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