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員在深水埗寓所,乘同居女友的十七歲養女睡覺時,隔衫褲摸胸及下體,女事主向保良局社工投訴及報警,揭發八年前已曾遭非禮。被告昨在北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六個月。
代表律師替五十五歲姓鄺被告求情表示,被告因飲酒才干犯罪行,與本身性格不符,現感後悔,他為家庭經濟支柱,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斥責被告與女友同居,應視她的養女為親生女兒,所犯罪行嚴重,但考慮被告認罪,免受害人出庭作供,判監六個月。
兩項非禮罪,分別發生於去年七月十五日及九三年至九四年期間某日,在深水埗同一個單位,受害人為同一名女子。
案件編號:KTCC709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