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為偷竊集團主腦的年輕女子,五年前不斷從馬莎百貨偷竊,再以四折轉售圖利,終失手被擒,警方在其寓所起回五百多件贓物,總值逾二十萬元。她潛逃美國多時,早前被男友勸服回港投案,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一年。
女被告於今年二月十二日返港投案。她昨日沒有律師代表,求情希望盡快返美照顧患有心臟病的男友。但裁判官嘉理仕直言,雖然她自首及在庭上認罪,但由於干犯的是嚴重罪行,判監是合理刑罰。
現年三十四歲的女被告蔡雪蓮,在美國一間超級市場做麵包師傅。被告承認兩項偷竊、一項拒捕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控方當時在庭上透露,女被告有三次同類案底。
案情指女被告於九六年十月十四日,被在金鐘太古廣場U2的店員發現藏有數件尚未除下價錢牌的馬莎衣物,懷疑為賊贓,立即報警。警員查問時她一度拒捕,導致一名警員手部受傷。警員制服她後,搜出一本記事簿,上載九名人士的聯絡電話。
她在警誡下承認盜竊,而該九名人士為買家,他們答應以原價四折購買她的賊贓。事後警方在她寓所撿獲總值二十萬元,後來證實是她於九六年四月至十月期間,從本港多間馬莎所偷的衣物。她在保釋期間,曾要求一名姓李女買家付款,否則對其胞姊不利,並舉報她為同黨。
案件編號:ESCC48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