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所提供的創業基金,只限給予一些失業人士申請,而且數額只得10萬左右,還要向銀行申請貸款,再由香港政府擔保。獲得創業基金的人士,需要歸還本金及利息,而且在申請借貸之前,還要有周詳的計劃,最好是有計劃書及有關行業的經驗,否則銀行不輕易會放出貸款。
這種由政府主導的創業基金,最主要是提供一個創業機會予失業人士,減低香港的失業率及改善勞動市場的就業情況。這類基金的特性,賺錢並不是最主要目的,反而是社會問題、民生問題才是主導,而且基金投放的金額規模較小,不像創投基金般一擲千金。
外國創投基金的投資對象多是一些高增長、有潛力的初生公司,這些創投基金十分專業,所投資的行業可能只是一兩個,審核投資決定的人亦可能是這些行業的專家。以投資電腦科技的創投公司為例,基金投資的原則及方法可以很具彈性,假設有位電腦從業員發明一種硬件,會改善電腦的運算能力,而這位從業員亦申請了專利權,但他苦無資金去支持其發展計劃,於是這位從業員便可接觸創投基金。
當然除了他擁有特別知識及產品的專利權之外,最好他有一個周詳的計劃及賺錢的模式,亦即所謂為商業模式(BusinessModel)。經過基金審核之後,認為可以發展,便會開始投資,第一筆資金就可能高達百萬美元,這叫做種子基金(SeedMoney),就和農夫播種一樣,希望將來有所收成,而這位從業員就可以從事其創業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