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中六男生透過互聯網ICQ認識十三歲女童,半年後,二人在女童寓所偷嘗雲雨情。被告男生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罪,求情指事後非常後悔,希望法庭輕判,讓他繼續專注學業。裁判官表示案情嚴重,先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被告馮文傑為中六學生;原被控一項非法性交罪,但經控辯雙方同意後將原本控罪改為非禮罪,指他於去年九月十六日於荃灣區某單位內,非禮一名十三歲女童。
案情指出,被告於去年一月透過互聯網ICQ認識十三歲女事主,於事發當日,被告到女事主寓所觀賞電影光碟,之後,被告脫去女童衣服,親吻並撫摸她,被告戴上安全套,於女童的腹部摩擦至射精。事後,女童的母親懷疑女兒遭性侵犯,將女童送往檢查後報警。
被告與警方會面時承認有關事件,但當時不知女童未成年。
裁判官指出,由互聯網ICQ認識年輕女童佔便宜,屬嚴重罪行,但考慮被告認罪及年輕,遂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七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4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