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柱國求出任基金主席

何柱國求出任基金主席

【本報訊】星島集團轄下星島基金的信託契,原本訂明由前主席胡仙終身擔任主席,並無條文讓胡仙辭職,但隨星島集團易手退位,星島新老闆何柱國為彌補信託契的不足,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修訂,並要求法庭通過他出任基金主席的任命。
今次信託契的修訂,主要是讓胡仙可任命及辭任星島基金主席,何柱國亦要求法庭頒令,通過他於去年五月獲委為基金主席的任命。
案件編號:HCMP74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