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五年後民主稍進步

但願五年後民主稍進步

【本報訊】現任特首董建華在沒有競爭對手之下自動當選為第二屆特區行政長官,本港法律界多名代表呼籲,市民應放眼於二○○七年第三屆行政長官的產生方法,要求屆時的行政長官須由全民普選產生,以加強認受性。他們批評,董建華的當選毫無民主可言,亦欠缺民意的認同。 記者:譚暉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應「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而《基本法》附件一列明,「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要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資深大律師兼前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湯家驊接受訪問時批評,董建華昨日自動當選第二屆特首「毫無民主可言」,八百名選舉委員大部分並非代表香港投票。
他指出,基本法為本港未來五十年訂定了藍圖,但到二○○七年時本港已回歸了十年,「最起碼應該有啲民主進步」,他表示,一個具代表性的政府,包含着直選產生行政長官及直選產生所有立法會議員,但本港在這兩方面都極不民主。
湯家驊又認為,即使將來擴大選舉委員會的人數,而不改變選委會的產生方式,也只是「濫竽充數」、毫無意義;除非將小圈子選舉委員會的產生方法,改為由市民直接選出選舉委員,才算是較為貼近民主選舉。

湯家驊:投票率「零」
身為選委之一的湯家驊坦言,他早知自己即使有投票權,也無機會投票,因為在現有制度下,其他有意角逐特首的人士,難以找到一百名選委的提名。他笑言,是次第二屆行政長官的投票率是「零」。
同樣是選委之一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也對無法投下神聖一票亦表示無奈;他說,「票箱力量」是民主選舉下重要的一環,是次卻連投票的過程亦「省回」,是違反了選舉精神。梁家傑表示,本港市民對選舉制度的認識,已成熟至可以一人一票直選特首,雖然《基本法》無列明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時間,但他希望,第三屆行政長官可以經由普選產生。
不過,他說,由於《基本法》附件一所用的字眼是「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而並非「二○○七年或以後」,因此,或有論者質疑第三屆即更改現行的選舉辦法,是違反《基本法》。因此下屆行政長官如改直選產生,或有需要修改《基本法》。

余若薇對普選不樂觀
來自法律界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則表示,現時距離第三屆行政長官的選舉,尚有五年的時間,但她對於五年後市民可以直接選出行政長官,並不表樂觀,「我睇唔到港府同北京方面,會支持全民直選」;因此屆時極有機會維持八百人的小圈子選舉模式。但她批評,「點解有啲人有特權,可以投票;但有啲人就冇權?」
余若薇呼籲,社會上期望全民普選行政長官的團體,應該在未來五年集合力量,並集體行動,以壓力迫使第三屆行政長官的產生方法,能更合乎民主的原則。至於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目前則身處美國,她日前在「給香港的信」中表示,董建華留任,將會繼續花心思去討好北京、照顧商界利益、抗拒民主人權、在口頭上捍衞法治。她亦呼籲全港市民應致力爭取一人一票直選產生第三屆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全部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