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冷氣工程公司東主受經濟低迷所累,放棄生意改為打工仍無法保住月薪,欠債十萬屢遭債主滋擾,絕望下買玩具槍企圖打劫銀行,未搶到分毫已膽怯落荒而逃,被警員追捕擒獲,他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搶劫罪,獲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及李華明致函法庭代其求情,法官終判被告入獄七年。 記者:歐陽國華
二十八歲被告張藝堅沒有案底,他在犯人檻內聆聽大律師求情提及其家庭困境時,一臉通紅不斷哭泣拭淚,他承認於去年九月六日,持玩具槍企圖打劫荃灣大河道大新銀行。辯方大律師指出,被告亦為該銀行的客戶。
暫委法官杜溎峰判刑時指出,被告持玩具槍企圖打劫銀行,根據案例一經定罪應判監十年或以上,因為無論賊人所持的是真槍或假槍,可能引起警員及保安人員開火制止而傷及無辜。法官考慮被告及早認罪,家庭陷入困境及犯案一反常性,由十二年刑期起點減為七年監禁。
辯方大律師形容被告張藝堅本為好父親、丈夫及僱員,犯案實屬悲劇。
被告原與好友合夥經營冷氣工程公司,努力供養母親、妻子及兩名年僅五歲及六歲的子女,但經濟低迷迫使他放棄股權,改為替公司打工,卻因生意差被拖欠三個月薪金,被告耗盡積蓄養家,仍欠債屢遭債主滋擾,子女開學及家中租金水電費用也無法支付,其妻子曾誤以為丈夫有外遇才無錢養家,揚言要帶走子女一同自殺,令被告情緒低落自尊心盡失。
認識被告一家的兩名立法會議員知悉其境況,故致函法庭為被告求情。
大律師指被告在案發前一天漫無目的四處逛,突然有荒謬念頭,以為買玩具槍打劫銀行便可解決問題,根本全無計劃,在銀行內高呼打劫時,見職員紛紛躲在櫃枱下,顧客四散,自己未下手已落荒逃走,犯案根本一反常性,現時被告妻子患上抑鬱症,外父更不幸患癌病,被告對於妻子要獨力照顧子女深感內疚,大律師強調被告黃金歲月要在獄中度過,要求從輕發落。
案件編號:HCCC43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