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銀行濫發信用卡的情況嚴重,年僅二十三歲、月入二萬元的會計文員方小姐,純粹貪圖隨卡附送的贈品,不斷申請下,累積下來竟同時擁有八十張信用卡,信貸額保守估計合共逾二百四十萬元。她坦言,高峯期曾擁有一百張卡,而在申請信用卡時,已向發卡機構表明自己擁卡無數,但仍成功獲批核。有學者及立法會議員批評,此個案反映銀行濫發信用卡已達極嚴重的地步,認為當局應收緊審批信用卡的規管。 記者:謝明明、謝穎詩、倪清江
擁有八十張信用卡的方小姐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自十八歲開始申請首張信用卡以來,便不斷留意銀行推廣信用卡的優惠,若有合意贈品,便會立即申請,不斷累積下,至去年年初,一度擁有一百張信用卡。
她坦言:「既然都係要消費,而用信用卡又可以有免費贈品,一舉兩得,咁點解唔去申請?」她指出,過去五年來,申請信用卡從未試過不獲批,即使在申請時坦白表示自己已擁有五十張信用卡,銀行仍照樣發卡,並無拒絕申請。
方小姐目前擁有的八十張信用卡,消費限額由五千元至七萬元不等,若以她月薪二萬元的一倍半即三萬元,作為各卡的平均信貸額,各卡合共提供的信貸額竟高達二百四十萬元,為其月薪的一百二十倍。她認為,身懷多張信用卡不等於會導致過度消費,她自己每月平均會用一萬多至二萬元,不會超過每月收入,亦不會拖欠卡數,「最緊要自己有節制,咁就冇問題,如果自制能力唔足夠,咁咪盡量帶少啲卡出街,甚至主動要求銀行降低信貸上限。」
方小姐又謂,她的朋友平均每人都擁有二十至三十張信用卡,大家會經常交換最新的信用卡情報,以便獲取合意的贈品。她形容多年來從申請信用卡獲取的贈品,「多到差啲連屋企都擺唔落,有好多都未用過!」其中包括各類電器用品如吸塵機、榨汁機、刨冰機、電鑽、十四吋電視機,以及各種贈券等。
對於一名月入二萬的市民,可同時擁有八十張信用卡,理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首席講師史文鴻認為,有關個案反映銀行濫發信用卡的情況極嚴重,近期銀行需為信用卡作出的欠債撇帳大幅增加,可說是自食其果。
他又批評銀行在釐定信貸額方面過於寬鬆,藉以鼓吹持卡人消費,「跟住鼓吹欠債,可以賺多啲,否則銀行賺好少!」
而月入約六萬、擁有七張信用卡合共信貸額亦不過約一百萬元的立法會議員李華明,直指該個案「好誇張」,他批評在持卡人明言已持有五十張信用卡的情況下,發卡機構仍批出新卡,顯示濫發卡情況較所知的更嚴重。
李華明形容以信用卡消費,對一些人而言就像吸毒般,容易上癮,「好似毒品,有卡令人好容易消費,啲人諗住唔會上癮,開始時重諗住畀最低還款額,但後來要卡冚卡,太容易攞到信用卡嘞!」他認為金融管理局應研究向銀行發放批出信用卡指引,不應只靠銀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