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通過新法例,在今年底前實施上課代扣分的駕駛改進計劃,估計有近五萬名在停牌邊緣的司機受惠,新例規定法庭可指令觸犯扣五分或以上的違例司機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其他違例司機亦可自願修讀,學費約一千元,完成課程後可獲扣減三分,但為防計劃被濫用,所有司機每兩年只有一次扣減分數機會。
立法會昨三讀通過「2001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目的是在懲罰外,透過教育糾正屢次違例司機的不正確駕駛行為,新例授權法庭對觸犯扣五分或以上交通罪行的司機,除判處法定罰款外,可再命令司機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法庭亦可以命令司機參加課程取代全部或部分罰款,違反法庭命令的司機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千元及入獄一個月,至於其他違例司機,亦可自願參加課程。
運輸署將在半年公開招標,由四至五間私營機構開辦駕駛改進課程,並制訂實務守則規定課程規格,課程將不少於七小時,收費上限為一千元,內容包括安全駕駛及情緒控制等,學員可選擇一日內或分兩次完成課程,但必須於兩個月內完成,學員必須完全出席、上課留心及通過測試,才可獲發證書及在已被扣總分數中扣減三分。
為防止計劃被濫用,並無扣分紀錄的司機不能通過參加課程儲存分數待日後扣回,所有司機每兩年只有一次藉修讀課程獲扣減分數機會,被扣滿十五分的司機亦不能因參加課程而免被停牌。
立法會議員陳國強指出:「職業司機被停牌就手停口停,新例可挽救司機於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