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同志組織「彩虹行動」五名成員,因不滿警方拘捕在性商店參與派對的人士,於去年八月十九日遊行到中區警署示威抗議,高叫「我要性高潮,不要警方騷擾」的口號。五人涉嫌在遊行時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被控阻差辦公罪名。 案件昨日於西區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押後至下月十五日裁決。 五名被告在庭外展示一張他們稱為「國際SM旗」的旗幟。 案件編號:WSCC1327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