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客戶向官索三千萬

金城客戶向官索三千萬

【本報訊】興訟控告金城銀行職員的女客戶,不滿銀行剔除其申索提出上訴被裁定得直後,昨日入稟控告主審聆案官,拖延訴訟一年,又視她「牛馬不如」,令她尊嚴喪盡,要求索償二千八百九十萬元。
原訴人馬桂珍,答辯人為高等法院聆案官歐陽桂如和負責案件排期的女職員馮鳳儀。
馬桂珍於入稟狀指聆案官利用職權歧視她,又「極勢利和擦鞋」,因與訟一方是「有錢有勢的中資大銀行」。
案件編號:HCA7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