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位餐廳老闆,他經營了一家小餐廳,他的生活是這樣的:
凌晨五時,到餐廳開始預備早餐,到了七時便開門營業,大概到了十時,便到附近街市逛逛,買些好東西作晚市用,十一時多回到餐廳,開始預備午市,一直到下午二時,應付了午市後,便縮在餐廳裏的小閣樓午睡,到了接近五時,又再回到廚房,準備晚市工作,晚市一直做至九時,便收拾一下舖面,收舖回家。
一直以來,老闆負責廚房工作,老闆娘負責樓面工作,好景時會請多一位樓面幫忙,不過現在不好景,只請了一個晚市兼職。兩夫婦一年到晚,只在農曆新年休息幾天,隔一個星期天早收兩小時,這已是他們的全部假期,其餘時間均在餐廳度過。老闆的小孩子和父母一樣,留在餐廳的時間比家中還多,起居飲食做功課,都在餐廳裏進行,偶然還會幫忙樓面工作。老闆夫婦不想請傭人照顧孩子,因為他們想多見自己孩子,親自教導孩子。這樣刻苦的生活,轉眼間已是十多年。餐廳位於戲院附近,但十多年來,老闆沒看過一齣戲。
近日,一位朋友選擇了「自願離職」,拿到一大筆補償,賦閒在家,突然想到了一個鴻圖大計:「這麼多年都在打工,希望試試做老闆。香港人那麼喜歡吃,開食店一定有可為!」我告訴他這個「老闆的故事」,他半信半疑:「有沒有這麼誇張?做老闆比打工還辛苦?」
我認識許多成功的老闆,不論是大生意或小生意,勤力程度一定勝過所有打工仔。當政府叫大家創業,如果大家只是想過「老闆癮」,奉勸大家先讀這個「老闆的故事」,或先去軍訓一年,捱得過的,才考慮創業。
《荒謬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