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表現好的得到更佳的加薪幅度,而因循疏懶的則不能坐享其成、不斷加薪,這不是比死跟公務員薪酬架構公平得多、有效益得多嗎?
除了行政上的方便及因循守舊外,實在看不到有甚麼理由繼續把大學教職員的薪酬跟公務員的薪酬掛鈎了!
大學絕不是政府部門,它的角色、性質非常獨特,跟只負責制訂及執行政策的政府部門完全不一樣;衡量大學教職員表現的標準、尺度也跟公務員完全不一樣,怎麼還把兩者的薪級表互相掛鈎、互相攀比呢?
事實上大部分發達國家都沒有把大學教職員薪酬跟公務員掛鈎的做法,比較普遍的是由大學間自行釐定一套薪酬的準則,再由大學各自實行。要知道大學教授是非常專門的工作,沒有甚麼人或機構比大學本身更了解工作的性質及需求,由大學自行制訂薪酬準則不是比生硬的跟隨公務員架構的薪酬理想得多嗎?
而且,香港有多家大學,大學之間存在着激烈的人才競爭,這樣將可以確保各大學不會偏離有關的薪酬準則或故意壓低教授的薪酬,因為這將會導致人才流失,令優秀的教授「跳槽」到其他院校,到時候這間大學的地位及質素將會立時下降,有大學校長願意冒這個風險嗎?
更重要的是把大學教職員薪酬跟公務員薪酬脫鈎後,大學在計劃及運用人力資源時將可更有彈性,不需要硬性規定每年調整薪酬及增薪點,可以因應教職員的個別表現加以調整,讓表現好的得到更佳的加薪幅度,而因循疏懶的則不能坐享其成、不斷加薪,這不是比死跟公務員薪酬架構公平得多、有效益得多嗎?難道公眾還要坐視一些尸位素餐的「學者」年年增薪,以致與薪水高的工作表現完全不相稱嗎?
當然,任何改變薪酬制度的做法都不應該損折大學的學術自由,更不能令大學教授淪為當權者的工具;但是把大學教職員的薪酬跟公務員脫鈎並不會導致這樣的惡果,因為不管是制訂或評估教職員薪酬的都是由大學本身進行,只要大學有健全的評估及上訴機制,教職員將不會因本身的研究或言論而被削薪;此外,他們的長期聘用制度(tenure)也不會因脫鈎而改變,這也確保了學者有獨立研究及發表意見的空間。
不久前政府已聘請顧問公司全面檢討公務員的薪酬架構,希望打破僵化的制度,大學作為社會的「先鋒」,怎麼還要抱着僵化不堪的公務員薪酬架構不放呢?
(圖)大學教職員薪酬不應與公務員掛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