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吸引世界各地人士來港投資,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表示,港府短期內會公布投資移民的細則,根據構思,申請投資移民人士的投資金額要超過六百五十萬元,並規定七年內不淮移走,而投資金額毋須創造職位,但以上計劃不適用於內地居民。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缺乏就業評估的投資移民政策,只會助長投機,無助解決就業問題。
特首董建華早在去年的施政報告表示會制定投資移民政策,以吸引全球資金來港,但基於內地的外滙管制,有關政策不適用內地。葉劉淑儀昨向傳媒表示,預計上半年可公布投資移民的具體內容,她指出,有些國家規定投資移民所作的投資必須創造職位,但特區政府則不需要那麼嚴謹,申請人可在香港作任何投資,包括存放於銀行,購買股票或債券等。至於金額,現時新加坡定於六百五十萬港元,有國家定於一千萬元,葉劉淑儀則指出,由於海外投資者可以香港作為投資內地的踏腳石,可將金額定於較高水平。
至於如何吸引內地人士來港投資,葉劉淑儀相信要到第二輪才上議程。
現時海外投資者來港,都是申請工作簽證,審批的年期分為一年、兩年、兩年及三年共四個階段進行,申請者住滿七年後才可申請居港權。前年共有一萬八千多名海外人士申請工作簽證來港,當中近二百名是投資者。
保安局副局長湯顯明又表示,下月初會就警監會條例草案諮詢公眾,有關草案將警監會提升為法定機構,但不會增加調查權,只保留現時的監察權。港英政府於九七年六月臨主權移交前,提交立法會表決,不慎讓民主黨涂謹申增加警監會調查權的修訂取得大多數票通過,結果「輸打贏要」地撤回草案。五年之後,政府計劃將草案重新提上立法議程,涂謹申表示,他會再提出修訂,增加警監會的調查權;他又指出,純粹將警監會化為法定機構的意義不大,市民關注是否有獨立的投訴警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