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領袖特質 - 李怡

李怡專欄:領袖特質 - 李怡

明天,第二屆特首選舉提名期就要結束,選舉事務處也將公布董建華正式連任特首矣。
這雖然已不是新鮮事,但藉此機會,我們不妨檢討一下,作為香港的行政長官,過去五年董建華最欠缺的領袖特質是甚麼。
胡適說過,「領袖人物,必須有足以引起多數人信仰的人格。」不久前,美國白宮安全顧問賴斯在東京接受電視訪問時,被問及布殊總統的「邪惡軸心」論引起國際間的嚴重批評,她說:「布殊作為一個成功的總統,即在於他對於道德範疇的事,總是清清楚楚,說話明白了當的。」不過布殊的行事,則是「審慎」而「果斷」的。
胡適與賴斯的說法都有一個共同點,也就是作為領袖人物的前提,都要在道德上、人格上清清楚楚,讓多數人信仰。而所謂道德與人格,不是指嫖賭飲吹或婚外情之類,而是指固定不移的價值觀。當布殊講「邪惡軸心」、講「無賴國家」的時候,他要清楚明白地說出他從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等基本價值觀出發的道德判斷。他在清華大學演講闡述自由觀念時也是如此。當然,對於是否要對「邪惡軸心」國家發動攻擊,那就依靠「審慎」的研判及「果斷」的行動了。
儘管有不少人批評陳水扁的台獨觀念,但作為領袖人物,他對於台灣須擁有獨立主權的價值觀念,也是清清楚楚的,而且至少獲得多數選民的認同。因此他也擁有領袖人物的特質。
董建華一直誇耀他在第一屆任期的最大成就,是落實「一國兩制」。但兩制中,作為香港這一制的最大特點是甚麼?就是自由、法治、人權以及民主的價值觀。在這些方面,董的言行是否清清楚楚以至「足以引起多數人信仰」呢?

董也說「新聞自由好重要」,但如何重要呢?他沒有像陳方安生和曾蔭權那樣,具體地指出新聞自由可幫助、監督政府去發現政府所看不到的過失,相反,他對一些新聞諷刺節目以「低趣味」來表示不滿,他聽從徐大炮的話,對「處置」香港電台「慢慢來」而終於調走了張敏儀,他不滿鄭安國在港台解釋「兩國論」而沒有給鄭延續簽證。董也說「法治好重要」,但卻尋求人大釋法並且不承諾今後不再尋求釋法,來顯示他如何輕視香港的司法獨立。他說「人權好重要」,卻把「天賦人權」與社會上的「權利」「義務」混為一談。至於民主,更不用說了。
董在這些基本的「道德範疇」問題上,絕不是清清楚楚而是不清不楚的,因此他欠缺足以引起多數人信仰的人格。這是他缺乏領袖特質的致命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