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投資顧問推銷生意<br>高官涉披露同僚資料索酬

供投資顧問推銷生意
高官涉披露同僚資料索酬

【本報訊】灣仔署理民政事務專員周介信,涉嫌在九九年任職工商局助理局長期間,向兩名女投資顧問索取回佣,作為提供同僚及政府高官的電話等私人資料,供她們推銷投資計劃的報酬,其後收取三千多元報酬;周介信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身為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受審。
三十三歲的周介信,九九年九月加入政府開始政務官的仕途,先任工商局助理局長,二○○○年中轉任經濟局助理局長,去年初擔任現職至今。

聲言「係我至有辦法」
控方案情指出,周介信在投考政務主任前亦為投資顧問,先後任職兩家投資公司LextonLimited及Prudential-BacheSecurities(HongKong)Limited,認識案中的兩名投資顧問。
特赦證人陳貫霞作供指九九年中,經同事介紹認識周介信,兩人擬合作創業,但計劃告吹後,同年十一月,在周介信推薦下轉投「Lexton」。
她指當時被告在一次會面中,主動透露自己晉身政務主任,並表示「可以畀啲電話我做生意」。周介信揚言可提供一些高薪厚職的政府職員姓名及電話,因為他們會有餘錢投資。
陳女透露周介信指有關個人資料絕非唾手可得,「呢啲人名喺出面Directory(政府電話簿)攞唔到,係喺裏面做嘢,係我先至有辦法!」周介信當時更要求她做成每宗生意,要分取一半佣金作報酬。陳女指周介信其後提供二十個人名,但她沒有致電。
不過被告另介紹一名女保險經紀,在翌年初替陳女買三份投資計劃後,被告要求瓜分佣金,她於是在○○年五月將三千五百元存入被告戶口。

建議款項存女友戶口
控方案情另指被告於九九年十一月,向投資顧問譚美奐表示政務官工作艱辛,建議提供一些有儲蓄的同事給她作推銷對象。周介信並指任職工商局,可接觸商界及同事的履歷表等機密資料,從而向她提供同事的個人背景、入息、職級、工作經驗等資料。
被告要求分取譚女的部分佣金作為提供政府資料及同僚私隱的報酬,並建議將款項存入女友的戶口避免麻煩。譚女沒有依從,並向政府及廉署舉報。
案件編號:DCCC86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