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增援要求 竟不准泊岸<br>警官涉用警輪賞煙花

接增援要求 竟不准泊岸
警官涉用警輪賞煙花

【本報訊】水警一名高級警官被指於大年初二當晚,涉嫌調配一艘水警輪接載親友出海觀賞煙花滙演,更置當晚要求增援的同袍於不顧,水警總區指揮官張之琛接受查詢時表示,已收到有關投訴信,現正展開調查,若證明投訴屬實,會作出嚴懲。有立法會議員則形容若在二十一世紀仍發生這種事件,實在難以令人置信,要求警方徹底調查。

親友面前喝罵下屬
涉嫌私自調動水警輪的水警港口分區助理指揮官江耀文總督察被指在二月十三日(年初二)率領一批親友登上八十二號水警輪出海,觀賞煙花滙演。據投訴人向本報指出,當晚八十二號水警輪根本未被列入參與維持秩序行動之列,但有人致電回報案室指水警輪正在當值。
投訴人又指出,當晚九龍城公眾碼頭有大批市民等候上船觀賞煙花滙演,而碼頭上只有四名警員維持秩序,由於當時人數眾多,碼頭上的警員曾透過警方電台要求八十二號水警輪增援。當時水警輪上的警署警長即時準備支援,但遭江耀文阻止。江耀文更命令將水警輪駛離九龍城區,移近觀賞煙花的海域,並責備:「你究竟點招呼我哋呀!」
投訴人認為,當日九龍城碼頭上的警員被市民用粗言穢語痛罵及呼喝,而又不見有同袍支援,他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他又不滿江私自調動水警輪及船上十多名警務人員,並在親友面前喝罵下屬。

高層:屬實必嚴懲
記者昨日曾致電江耀文查詢,他表示,現時不便就事件發表任何意見。警務處水警總區指揮官張之琛則表示,已收到投訴信,並指令人員跟進調查該項投訴。若證明投訴屬實,會對當事人作出嚴懲。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對事件不予評論,不過,他相信處方會作出公正及深入的調查。警方有機制去監管資源的使用,按正常情況下,任何人都不能夠公器私用。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及副主席劉江華均認為,於二十一世紀仍發生這種事件實在難以令人相信。「唔係啩,𠵱家重有人夠膽死咁做?」涂謹申更坦言,在警隊着重紀律嚴明、並有傳媒監察的社會內,若有警官做出有關行為,可以用「膽生毛」來形容。他認為,由於指控實在非常嚴重,警方定要徹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