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交通警員疑駕駛電單車執勤時,在斑馬線前撞死一名老婦,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票控不小心駕駛審訊,被告否認控罪,但裁判官指案件嚴重性可構成危險駕駛罪,遂將案件押至下月十八日,候控方徵詢律政司意見。 三十一歲的交通警員詹前康(見圖),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一日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在雲華街與毓華街交界,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部政府車輛。 案件編號:KCS8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