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近二十間分店及銷售點的星光珠寶金行,遭工場打金師傅興訟,指金行無理指摘他所交金飾純度不是千足金,除拖欠貨款,又公然「唱衰」他「成色唔夠」,損害聲譽致令無法在行內立足,現靠綜援過活,入稟索償一百五十萬元。 記者:黃美莉
原訴人鄭益雄昨供稱九八年事發後,他自行從星光珠寶金行購入多條金鏈去化驗,發現竟無一條達三條九純度,其中一條重四錢的金鏈,純度更不足兩條九,結果令他感驚訝。他指金行發票均以千足金純度紀錄貨品重量,質疑金行誠信。
他供稱九○年轉職打金師傅,自九四年起向星光珠寶金行接單,他表示所交貨品均為九九金,但他應對方要求在所有金飾上印有四個九字樣,他解釋行內人均知道貨品僅為九九金,而海關條例亦列明純度達九九即屬足金,雙方一直相安無事。
至九八年二月他交貨時碰見星光珠寶金行負責人朱太,對方向他建議分銷金行金飾,又吩咐女職員分發首飾樣辦照片,鄭與妻子商量後,三月起租用更大工場兼作金飾擺賣。
及至四月時,他接獲星光通知,指其交付共三百九十八両金飾,不是千足金四條九純度,及後發出律師信交代事情始末,表示有行家要求退貨,已將所交金飾熔了,提出賠償條款包括退還手工費、補付金飾差價和支付問題金飾的化驗和熔金費約共六萬元,鄭認為條件苛刻拒絕接受。
他續稱同年五月初,一晚應約赴同行飯局,星光一名姓陳負責人於席上在行家面前直指鄭所交金飾純度不足,此後他的生意一落千丈,推斷「俾人唱」。他無奈表示「唱衰咗之後,完全冇生意」,僅靠儲蓄度日,至九○年始領綜援。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03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