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近期接獲多宗有關航空公司的投訴,如取消航班後安排不周,未向乘客提供過境國家簽證資料及超賣機位令客人行程延誤等。
消費者委員會指出,該會九九年、○○年及去年,分別接獲四十三、五十九及一百零九宗涉及航機服務投訴,其中多與航班延誤有關;而去年投訴數字急升,皆因有大型航空公司倒閉。
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該會現時只監管旅行社,航空公司並非該會監管範圍;而旅行社亦遇過因機票超賣或航班改動,延誤旅行團,這情況確實與旅行社無關,有關航空公司要負上責任,為旅客作出妥善安排或賠償。
馮先生原本乘搭一月七日晚,於本港開出國泰航班,前往美國三藩市。到達機場後竟獲覆沒有機位,馮先生雖獲賠償,但仍對國泰未能提供機位令其延誤抵美,甚感不滿。
國泰航空公司函覆,鑑於旅客訂位後未有出現機場辦理上機手續的情況非常普遍,航空公司均會根據以往經驗,估計旅客不出現率,訂出合理超賣額,此舉只為避免浪費機位,亦可讓有需要乘客預訂座位,機票上已清楚列明超賣理由。
馮先生當日所乘航班,機位確有超賣情況,但該公司已根據賠償機制作出補償。事件令馮先生不快,該公司致以深切歉意。(○一○八○九)
魏先生及李小姐投訴,他們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乘搭聯合航空公司航班,由美國巴爾的摩及芝加哥經北京返港,雖然他們曾查詢有關過境情況,但航空公司並沒有職員向他們提及,過境北京需持有中國簽證;但因他們為香港人,並應要攜帶回鄉證,致兩人各被中國當局罰款二千元人民幣,再經折騰一番才能順利抵港,聯合職員當時亦無提供任何協助,令他們大為不滿,並要求航空公司賠償兩人金錢損失。
聯合航空公司函覆,雖然航空公司會就旅客查詢其目的地簽證問題作資料提供,然而旅客有責任持有進入當地的有效簽證;該公司對投訴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並呼籲旅客出門前,檢查是否持有目的地簽證,或過境時需要任何特別安排。若對簽證有疑問,應於出發前向有關領事館或旅遊代表查詢,以免引起不必要不便。(○一一六○八)
居於美國三藩市的梁小姐早前向當地機票代理,購買加拿大航空公司由三藩市經加拿大溫哥華前往香港的來回機票,她所乘的抵港航班並無問題,並預定乘搭二月二十日晚上八時許,於本港開出的加航AC8航班,飛返溫哥華再轉機。
梁小姐稱,她於返加前數日致電加航確認機位,從電話錄音得悉,她原定乘搭的航班已被取消,但錄音中卻沒有提及有關航班安排,令她大感彷徨,欲留言與加航職員聯絡,可是電話又難接通;而錄音又只着她傳真資料至該公司,可是她沒有傳真機,根本難與該公司聯絡;她對加航取消航班卻不通知乘客感到不滿。
加航定位部主管李先生回應,該公司將二月十三日至二十七日期間,逢星期三晚AC8航班取消,此消息在一月中已通知所有機票代理,正常情況應由代理通知乘客。查梁小姐已獲安排乘搭同日下午開出的AC12航班離港。
就梁小姐投訴未能與職員聯絡及留言,李先生解釋乃人手有限所致,會作出改善。 (○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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