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機構竟與三萬警隊看齊<br>律政司70名首長被指超臃腫

千人機構竟與三萬警隊看齊
律政司70名首長被指超臃腫

【本報訊】港府高層明確指令,各部門必須嚴格控制首長級公務員的人數增長,但專責港府一切檢控及法律草擬工作的律政司,連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內,卻一共聘有多達七十名月薪由十二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的首長級人員,佔員工總數高達百分之六點六。法律界人士批評,律政司的編制屬「超級龐大」,並要求該部門增加檢控及顧問的外判工作,精簡架構。 記者:譚暉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表示,法律界包括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均關注律政司的人手編制過大。據本報向律政司查詢所得,在該部門逾千名員工中,除了梁愛詩外,尚有六位相等於其他部門署長級(即首長級第六級)的人員,每人月薪十七萬多元;十五位約相等於副署長級(即首長級第三級)的人員,每人月薪逾十三萬元;及四十八位約相等於助理署長級(即首長級第二級)的人員,每人月薪十二萬多元。而大部分首長級是屬於律政人員。

促律政工作外判
律政司聘請的首長級人員總數,與聘有逾三萬名員工、屬政府最大部門的警務處一樣。至於同樣處理訴訟案件的法律援助署,首長級人員則只有十五人,佔全體五百八十二名員工的百分之二點六,而法援署已將大量案件外判予私人律師處理。另外,律政司首長級人員佔員工總數百分之六點六,亦遠比整體公務員隊伍的百分之零點八首長級人員比例為高(見表)。
余若薇說,法律界一直關注律政司編制屬「超級龐大」,而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均要求律政司增加外判工作,精簡架構。
她說,律政司雖然聘有大量律師,而律師工資高導致該部門首長級人數偏多,但「政府需唔需要養咁大班律師呢?建築署都一樣係專業職系,但都計劃將九成工程外判啦!」她舉例,有很多檢控工作及一些敏感性較低的法律顧問工作,都可以外判予私人機構,以減低工作量及人手編制。

律政司稱工作所需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高級講師宋立功說,律政司在過渡期,要處理大批法律爭議、適應化、及中英繙譯問題,當時透過內部晉升,挽留外籍律師,結果導致首長級人數大增,但現時過渡期問題已過,律政司的首長級編制明顯有壓縮空間,港府需要檢討。
律政司發言人則回應指,「每一個首長級職位都是有其需要才開設」,並經過嚴格審批及立法會的批准,所有職位都是配合部門的法律專業及行政工作所需。發言人反駁,由於工作與其他部門不同,以各級人數作比較是「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