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東西寫時,偶而在網上看到一個笑話,就把它翻譯出來,當成一篇文章刊登。
有些讀者第一次聽到,覺得很精采;也有些讀者電郵來大罵我一頓:這種陳腔濫調,早已在網上流傳多時,你還以為是寶,拿來重複,真笑落人家大牙!
被讚時不飄飄然;罵我,也不生氣。
你說我是抄來的,我絕對不是「抄」,是「翻」。這些資料原文多數是英文,至少,我要經過翻譯,才寫得出。
第二,讀英文時也許笑得出,有些笑話一翻出來別說幽默盡失,是根本沒法子翻。第三,長的調皮文章,翻起來可以刪節,但取捨不是易事,西方人的幽默,多數又精又短,要把它砌成一篇七百字的東西,一定不夠料,只有自己加,而且要加得不可以拖泥帶水,否則又精又短的精神就失去了。
第四,譯得又生又硬,怎讓讀者有興趣看下去?翻譯一定要先消化,然後用你自己的文字表達,消化之後要把骨頭去掉,哪一塊骨頭吐出來,哪一塊吞下去?丟棄多了,又不夠忠實,想保留?那麼你的笑話可能要上中下三篇才寫得完。笑話嘛,分三天講?那才是笑話。
好在我寫東西,沒有甚麼使命感,也當然不敢去想留不留世,但留來幹什麼?宜子孫?那也是笑話。
專欄文章很現實,沒有人看就生存不了,讀者未屏棄你,編輯先炒你魷魚,認不認識黎智英,一點用處也沒有。好在懂英文的讀者不多,識電腦的更少,做做文抄公,還覺新鮮。
我在這裏每天寫的,只是像你的朋友、同事或家人,想到甚麼就說甚麼,在網上看到一則笑話,就說給你聽。甚麼?你聽過了?那麼也請你偶而當一個好聽眾,讓我把故事做完,假裝笑一笑,敷衍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