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要求懲教署 堵洩資料漏洞<br>冒牌懲教員騙輪姦犯之母

官要求懲教署 堵洩資料漏洞
冒牌懲教員騙輪姦犯之母

【本報訊】竹園邨山邊十四歲女生遭輪姦案件剛審結候判,但案中首被告陳麗勝於去年在懲教所候審期間,遭前酒樓經理冒認懲教署職員,致電懲教所訛騙取得陳母的電話號碼,致電騙去她五千元,聲稱可令陳在獄中免受苛刻待遇。涉案男子去年已曾犯同樣罪行判囚,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法取得財產罪,被判加監四個月。
被告郭子傑,二十九歲,為前酒樓經理,入獄前已告失業。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九日,不誠實及虛假地向當時還押在壁屋懲教所之犯人陳麗勝的母親,聲稱有力令其子免被調往沙嘴勞教中心,藉以騙取她的五千元。

自稱善後輔導人員
案發日被告致電壁屋懲教所,自稱為沙嘴勞教中心的善後輔導組人員,要求提取一份即將由壁屋轉往沙嘴服刑之少年犯名單,以方便其聯絡工作。壁屋應被告要求提供名單,並註有各犯人的家人資料及聯絡方法。
被告其後致電陳母,自稱為懲教人員,聲稱其子將被調往沙嘴服刑,接受十分嚴苛的懲教生活,要求她提供四至五千元,作為他設法免去其子被調走之酬勞。
女事主答應被告條件,存五千元到被告的銀行戶口。被告提款後前往大陸,終於去年九月二十六日被捕。

被告曾在沙嘴服刑
控方指出,被告過去曾在沙嘴服刑,了解該處的運作,才得以成功瞞過懲教署職員,但主控官不諱言懲教署在案中是略有「缺失」。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斥被告利用女事主擔心兒子在獄中的福利而騙財,罪行嚴重。郭官又要求控方轉達懲教署堵塞輕易洩露犯人資料的漏洞。
廉署案件主管在庭外稱,事發期間正在調查數宗同類案件,後來發現均為被告所為。被告現正為其中一宗他於去年二月二十七日犯下的案件服刑,該案已於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審訊,當時他認罪被判入獄十個月。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表示,懲教署有一套完善機制處理犯人資料,任何人士絕對不可能單憑電話查詢,便可取得犯人的個人資料。
案件編號:KTCC133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