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纏同院醫生 輕判罰款700元<br>廣華醫生170次電話騷擾罪成

苦纏同院醫生 輕判罰款700元
廣華醫生170次電話騷擾罪成

【本報訊】廣華醫院家庭科醫生尤昭銘,涉於兩個月內瘋狂打電話騷擾同院急症室醫生梁頌康逾一百七十次,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裁定不斷以電話騷擾他人罪成,輕判罰款七百元,法官判案時指,不相信被告只為回覆事主電話,唯一可能是為了滋擾事主,才會不停致電,院方表示會參考法庭判決,根據醫院有關人事程序作出跟進。 記者:陳曉薇

行醫四年的尤昭銘昨在庭上自辯時稱,他由去年五至六月起,不斷收到電話騷擾,數天內每天接到二十次來電,傳呼機的匿名訊息顯示一個電話號碼,以及惡意留言包括粗口辱罵、挑釁言詞稱「你女朋友身材好好」及欲求輕生等訊息,他感到非常困擾,曾經懷疑病人從醫院告示板獲得醫生聯絡電話,鬧出惡作劇,惟他只是回覆來電,希望找出滋事者,制止惡性循環。

未提同對一女有興趣
被告並指出,直至六月初,他曾下令傳呼台只准接收全名連電話訊息,至此他才得悉事主的全名,後來再受騷擾,確認電話用戶卻有此人,才會不停致電找他,惟他一直未能聯絡得到,其後更有報館收到匿名信件,內容涉及對他的人身攻擊。他強調,平日並無與人結怨,可能曾在工作上開罪病人,由於當時事主舉報投訴,相信匿名信件乃由事主撰寫。
他續稱,由於六月中過了高峯期後,已無接過電話騷擾,加上醫生工作繁忙,他便放棄報警求助的想法。辯方律師沒有重提指稱事主曾與被告「共同對一名女士有興趣」的說法,亦無推翻醫院同事亦曾遭受電話騷擾的事實。

法官指事主供詞可靠
裁判官馬藻玉判案時指,事主供詞有邏輯兼誠實可靠,被告所指的電話騷擾,與事主接收電話的時間並不脗合,顯示被告根本不是回覆對方來電,若他能夠證實電話用戶身分,更應留下聯絡電話,想辦法與事主解決問題,故不接納被告只為回覆的說法,推論被告致電被告只為騷擾。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香港浸會大學取得學位後,負笈到台灣取得醫生資格,再到澳洲繼續升學,過往並無案底,事主電話紀錄顯示,被告亦非唯一滋事者,考慮被告工作壓力沉重,望求法官輕判。裁判官考慮所有求情因素後,罰款七百元了事。
案件編號:KCCC2759/2001